近期,不法分子伪造我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冒用我公司名义签订虚假《设备厂房拆除合同》,以我公司位于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大道金昌路1号的退役厂区厂房设备拆除为由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目前部分案件已由公安机关侦破,相关犯罪人员已被严肃处理。对此,我公司作出如下严正声明:
·目前,我公司退役厂区并未进行厂房设备拆除相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均为虚假合同,且与我公司无关。有关人员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自行承担。
·我公司有严格的印章管理制度、授权制度,使用的印章全部为备案印章。职工未获得授权,无签订任何合同的权限,无权在合同上签名。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立即停止伪造我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将采取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社会各界人士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有关退役厂区厂房设备拆除问题可与我公司联系确认,避免受骗。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