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熔炼分厂底吹高温风机壳体 招标信息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ZYYL-ZB2025137)
1、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制造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书。具体事项如下:
2、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壳体(含导流口) | 底吹高温风机 FW5-2X55№21F | 1台/套 | 壳体1件,导流口2件,整体316L |
3、说明:
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2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45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圆整,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3交验方式:用户现场交货。
3.4交货地点:河南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3.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元整(电汇至我公司账户,须在转帐单上写清所参加投标项目编号和货物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6时00分。同时将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yylzbb@163.com。逾期付款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标会。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6.1履约保证金:若投标单位中标,中标函下发之日起15日内须缴纳合同采购总金额的10%(万位取整,舍千位)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电汇)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设备或备件全部到货且调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选择其余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6.2履约保函:若投标单位中标,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开具中标总金额的10%的银行保函。
3.7所有投标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于2025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以下要求内容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一份(胶粘成册,单独密封并盖章,要求必须为扫描后彩色复印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双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手写签字盖公章原件);
(4)授权投标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双面);
(5)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授权证明(生产单位的公章);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此项目类似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此项目的足够能力(盖章)
(7)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从税务系统(如电子税务局)查询到的可开具发票信息截图,截图内容需清晰显示供应商针对本次招标所适用的税率、发票开具类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关键信息,确保供应商所报税率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标信息,在相应的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
5、投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4楼417室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9:30 (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4楼419室
6.3签到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4楼417室
7、凡是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招 标 人 :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 邓瑛
电 话 : 0398-2756601
8、投标保证金建议电汇至以下账户(请在备注中标明所要投标的招标编号及名称):
单位名称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河南省三门峡市工行三门峡分行
帐 号 :1713 0229 0920 0076 156